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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 《数码债券资助计划》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 《数码债券资助计划》
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称“金管局”)公布了《数码债券资助计划》(下称“《资助计划》”)。如 2024年《施政报告》中所述,通过《资助计划》,香港政府和金管局旨在促进香港数码证券市场发展,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领先金融中心的地位。

《资助计划》于2024年10月16日生效1。根据《资助计划》,在初始三年期限内,在符合相关标准和条件的前提下,合资格申请人可获不超过125万港元(下称“半额资助”)和250万港元(下称“全额资助”)的资助,用于支付在香港发行数码债券的费用。

《资助计划》旨在促进香港数码债券发行,培育本地数码资产生态圈。在香港政府于2023和2024年成功发行两笔代币化政府绿色债券  的基础上,金管局希望进一步鼓励在资本市场交易中运用代币化技术。此举旨在鼓励创新并提高金融行业效率。

有关《资助计划》指引(包括资格要求、合资格费用和申请流程)的主要信息见下表。 

2024 年数码债券资助计划

第一档—半额资助第二档—全额资助
资助

每笔发行的合资格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25万港元(每名发行人(包括关联方2 )最多可就两笔发行获得资助)

每笔发行的合资格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250万港元

(每名发行人(包括关联方 3)最多可就两笔发行获得资助)

资格要求—基本要求
  • 在香港发行(半数以上牵头安排行为认可安排行*)
  • 满足以下任一项条件:(i)参与分布式账簿技术(DLT)平台和发行的其他数字化技术的开发和/或运营的团队4(简称“数字化团队 ”)必须在香港拥有实质业务**;或(ii)在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运营的DLT平台上发行**。

* 与《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GFSGS)的认可安排行名单相同。

** 根据具体情况逐案评估。

与半额资助相同

资格要求—额外要求
不适用
  • 债券发行的DLT平台不是由发行人的关联方提供
  • 发行规模(所有批次合并总计)不少于10亿港元等值金额
  • 发行时有五名或以上外部投资者*
  • 在(i)香港上市,或(ii)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简称“证监会”)认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简称“VATPs”)挂牌

*不包括发行人或DLT平台提供商的关联方

合资格费用
  • 向DLT平台提供商(但发行人的关联方除外)支付的费用
  • 向香港的安排行(但发行人的关联方除外)支付的费用
  • 向香港的法律顾问支付的费用
  • 向香港的核数师、会计师和评级机构支付的费用
  • 向香港联交所支付的上市费或证监会认可的VATPs 支付的挂牌费
  • CMU存放和清算费
其他资格要求
  • 与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的关系:
    如果数字化债券是绿色和可持续债券,(i)合资格的一般债券发行费用可从《资助计划》或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第一部分中选择其一适用,最高不超过250万港元;及(ii)适用于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第二部分的外部可持续性评审费用:所有发行前和发行后外部评审费用合计不超过80万港元。
 

申请流程

  1. 申请前咨询(可选)——取得金管局出具的“无异议”意见(可选,可在任何时间提交)
  2. 正式申请——在发行后3个月内提交
  3. 结果通知
脚注

1.  特此明确,2024年10月16日施政报告公布之时或之后发行的债券可申请资助。

2. 就《资助计划》而言,发行人的“关联方”指(i)发行人控制的个人/公司;(ii)控制发行人的个人/公司;或(iii)与发行人共同受同一人/公司控制的个人或公司;但不包括仅因为共同归同一国家的中央政府、主权基金或类似国有企业所有而构成关联关系,但在现实中各自以商业实体身份独立运营的个人/公司。

3. 参见上文脚注2。

4. 数字化团队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业务管理、信息技术、工程设计、运营、法律合规、发行人服务、证券服务等团队。金管局还可能考虑能够证明相关DLT平台与香港存在联系的其他因素。